我市启动招生专项督查治理

时间:2014-01-22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我市启动招生专项督查治理

4个督查组赴城区各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

民办学校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严肃查处有与招生挂钩行为的学校和培训机构……1月21日,全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督查治理方案出台,市教育局四个督查小组即日开始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城区中小学和机构进行专项督查。

小升初对选拔考试说“不”

督查内容包括民办学校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严禁与任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咨询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与招生咨询;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与“奥数”挂钩;严禁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等。

提前报名、录取和收取预录金,违规!

  各类义务教育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市教育局强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30日,5月1日至19日公布录取结果。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30日,招生录取时间定于5月1日至7日,各民办学校选择其中一天进行录取。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报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和收取预录金。严禁小学教职员工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严禁小学自行组织或与初中学校联合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工作,督查小组严肃查处学校提前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专项督查行动持续至9月30日。

寒假期间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如今正值寒假,也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对本校学生的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案例:景弘中学违规补课被查处

近日,接到省教育厅转来的关于我市景弘中学违规补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群众举报后,市教育局迅速作出部署,要求由市教育局督导室、基教科、民办科、监察科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景弘中学违规补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月20日,督查组对景弘中学进行了实地核查。

经调查,景弘中学借弘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违规补课一事基本属实。景弘中学为弘大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学生补课培训场地,由弘大教育培训机构收取400—700元/生不等的补课培训费,第一阶段补课时间为1月20日—23日;参与补课培训的学生分成两部分,少部分在弘大教育培训机构场地,大部分学生在景弘校区;弘大教育培训机构授课教师大部分来自景弘中学。

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景弘中学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教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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