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是一个养殖大县,也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生猪)、湖南省瘦肉型商品猪重点生产县,攸县麻鸭是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2年畜牧水产总产值达28.6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51.4%。多年来,攸县没有发生一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今年来,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攸县畜牧水产局遵循“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夯实监管基础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机制为核心,以突出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监管措施,健全监管制度,全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狠抓四个方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不断夯实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为改善人们肉食品消费环境,攸县积极举措,着力夯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一是狠抓宣传培训。今年来,共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宣传册5000多本,宣传单16000余份,宣传栏21处,悬挂《严厉打击“瘦肉精”》横幅125条,群发短信4320条。上街集中宣传4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4期,举办“检测中心开放日”活动1次,上报信息66条(其中在《株洲日报》、《攸县电视台》和《攸县印象》专版报道了攸县的监管经验)。组织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知识等相关培训班8次,参培人员830人/次。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普及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增强了养殖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提升了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氛围。二是狠抓标准落实。按照农业部标准化养殖和兽药GSP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编制了《攸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并以“操作卡”和“明白纸”的形式下发给养殖户,促使全县的饲料(兽药)经营者和规模养殖场业主依法经营、生产。同时督促各规模养殖场统一悬挂标准养殖和质量安全制度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兽药购入和使用台账,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产品可追溯制度,建立兽药休药期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抽检等台账,规模场生产经营档案持有率100%且规范填写。对通过GSP验证的47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16家饲料经营户、各规模养殖场实行了标识化管理,落实了监管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并挂牌公示,且100%建立了购销台账。三是狠抓备案管理。为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从源头保证兽药质量,攸县严格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围绕质量安全和兽药GSP开展了培训、观摩、公示、清查等一系列的工作,到现在为止,我县原有兽药店58家,已通过认证兽药店47家,关停11家。同时全面落实饲料、兽药生产厂家,生猪贩运户,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度。目前已登记备案的兽药厂家61家,饲料厂家22家,动物贩运及动物产品加工户39户,规模养殖场300多家。其中与本县的3家饲料厂、2家兽药厂签订了不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法添加物《承诺书》。与16家饲料店、47家兽药店、1121家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不经营或使用违禁添加物《承诺书》。四是狠抓示范创建。根据本县实际情况,攸县强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推进无公害产品认证,着力培育畜禽水产品品牌,极力发挥标准化养殖典型示范效应。近年来,重点支持了2个部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6个省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今年着力创建了50家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场。同时,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努力培育企业产品品牌。截至目前,株洲好棒美、攸县鸿华鸭业、攸县佳荷源等公司围绕“攸县麻鸭”进行产品深加工,打造企业品牌。攸洲生猪、育灵饲料、网源生猪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恒生牧业、尧乡农业、东方红牧业、铭德实业等4家企业的生猪和尧乡农业的鲢鱼、草鱼等都通过了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证。今年已选择连合畜牧养殖场、明鑫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广安农牧3家资质完备,条件较好的企业申报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力争我县的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证企业达到8家。
二、强化四个到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近年来,攸县高度重视、科学规划,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体系建设,明确目标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全面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龙良元为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了质量安全股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并配备了4名专职监管人员、抽调了10名股所级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各乡镇监管站确定了1名专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各村(居委会)都明确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监管平台得到进一步拓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体系建设到位。按照省政府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根据攸县行政区域划分,设立了21个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动物防疫站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履行动物防疫和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能。全县21个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核定编制125人,明确编制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现定编定岗到人,专编专用。县政府还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均纳入了财政预算。2009年通过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成功建成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配备检测技术人员3人,相关仪器设备114台,开展日常检验检测工作。各乡镇(街道)监管站配备了快速检测箱和快速检测试纸,进行同步检测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以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为重点、各乡镇(街道)监管站为补充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责任明确到位。为了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县局、县局与各乡镇监管站、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辖区监管站、各监管站与专职监管员层层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全县3家饲料厂、2家兽药厂、1121家规模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16家饲料店、47家兽药店、39户动物贩运及动物产品加工户向县局递交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局将畜禽水产品监管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实行单独百分制考核,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并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各项奖扶项目挂钩,建立了“黑名单”制和“一票否决制”。通过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到人(户),确保责任明确,责任到位,从而大大提高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四是日常监管到位。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的日常监管制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疫情报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定期组织规模养殖户学习养殖技术标准。基层动物检疫员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生猪出栏档案,对出栏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做到了与产地检疫同步进行,出栏抽检率在2%以上,屠宰场抽检率在5%以上,并建立了“瘦肉精”检测台账。同时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养殖场(户)及动物产品加工、冷藏、贮运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基本实现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问题畜禽不上市、不流通、不食用。
三、突出四项整治,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提升监管水平,统一部署,检打联动,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突出养殖投入品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养殖投入品整治行动,今年共没收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GMP证书、无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品种17个,没收销毁过期兽药9件,查处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兽药店4家,取缔无证生产单一饲料厂1家,取缔未通过GSP认证兽药门店11家,查处经营“三无”饲料店2家,没收销毁不合格饲料添加剂3.2吨。二是突出“瘦肉精”常年整治。每年年初,我局都要召开“瘦肉精”专项整治动员会议,落实“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攸县“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督促养殖龙头企业和专业养殖合作社严格产地准出,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据统计,全年共开展 “瘦肉精”拉网式排查4次(其中牛、羊“瘦肉精”全面排查2次),水产品“孔雀石绿”等违禁物排查3次。共抽检养殖户2892户,用 “瘦肉精”快速检测卡检测生猪尿样25200个,牛羊尿样398个,用酶联免疫法检测生猪尿样620个,“瘦肉精”检出率均为零。三是突出水产品专项整治。近年来,对全县养殖水面5亩以上、采取网箱养殖的水产品养殖场(户)进行了登记备案。今年共检查鱼药、鱼饲料经营企业和水产品规模养殖场(户)58家,抽检成鱼、鱼种、水样等样品18个,没有发现一例违法经营或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添加物的情况。在整治行动中,督促水产品养殖场(户)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四是突出贩卖病死动物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肉品市场进行大力整治,严厉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产品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了冷库、宾馆、饭店、动物产品加工储藏、生猪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近2年共查获经营死因不明动物及不合格动物产品案件16起,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8起,电视曝光2起,刑事拘留2人。通过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筑牢了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了“放心肉”,彰显了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