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创新审判调解方式,把方便留给当事人,通过电话调解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邮寄送达调解笔录的方式让远在广东东莞的当事人不回攸县,顺利的化解了纠纷。
原告杨某(妻子)与被告谭某(丈夫)二人均在东莞打工。近日,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杨某一气之下回到了攸县老家,到攸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回到了东莞。该院网岭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首先电话联系了谭某,了解了夫妻间发生纠纷的原因,并对谭某的生活坏习惯进行了批评教育。谭某也表示一定会改正坏习惯,希望法官能帮忙做杨某的思想工作。之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杨某,向其告知了谭某的想法,希望杨某能够考虑到离婚对其年龄尚幼的两个女儿的影响,给谭某一次改正的机会。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的阐述法理与情理,杨某同意与谭某和好夫妻关系。
此后,考虑到谭某、杨某均在东莞,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承办法官制作了一份电话调解笔录,邮寄到了东莞。谭某、杨某仔细阅看后均在笔录上签了字,并将笔录寄回了该院。
一场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婚纠纷,该院没让当事人跑一里路、花费一天时间就圆满的化解了矛盾。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 院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