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国税局建立用印审批制度加强印章管理

时间:2013-12-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攸县国税局为避免印章的私自乱用,强化印章规范管理,建立了用印审批制度。规定所有正式发文用印必须有签发人的签批;除正式发文外,每次使用印章必须按《用印登记簿》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日期、用印单位、用印内容、用印批准人、用印人签名等项目;明确了印章适用范围及批准权限,局机关各科室发文需加盖印章的,需出示经局领导签发同意的发文稿纸原件;各科室因业务工作需要加盖印章的,属于正常CTAIS征管系统文书格式的,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盖章;属于审批事项的,需经部门审批人签字同意后,到办公室盖章。本局干部职工因私盖章,需填写《攸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因私盖章登记簿》,并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各科室(分局)的印章只用于对内文书流转,不允许对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