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时间:2013-12-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公告 〔2012〕60号


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发票管理,现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由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