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截图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促推园区发展升级号召,我局将园区范围内的工业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方至直属各分局,具体下放8项审批事项:工业和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工业用地出让许可,基础设施类项目用地划拨许可,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使用条件许可,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集体建设用地许可,临时用地许可。此举既加大了对各园区业务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快了园区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的效率。
(园区科 黄红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