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打官司很难的,没想到你们工作效率这么高,三天就让我拿回了借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原告罗某军向攸县法院网岭法庭的王庭长说。
近日,攸县法院网岭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从该庭接受立案庭移送案件到审结该案,该庭只用了三个工作日时间就为原告罗某军催回三十多万元的借款。
原告罗某军与被告罗某均系攸县网岭镇人。2007年,被告罗某投资设立了一家烟花爆竹公司,后因铁路建设需经过该公司所在地, 2012年12月,罗某为拆除公司厂房等设施先后向罗某军借款36万元。后政府部门将拆迁补偿款补偿给罗某,但经罗某军多次催收罗某一直未偿还借款。为此,罗某军诉至法院。该院网岭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调解希望较大,于次日召集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解析说理,罗某于当日向罗某军偿还借款15.7万元,余款约定在次日清偿。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又在当日制作了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仅仅三天,该案就得以审结。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 院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