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即使法院支持了我的请求,执行仍旧会困难重重,没想到能调解结案,而且这么快就挽回了我的损失,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百姓心中好法官”,深夜11时30分许,在回法庭的路上,原告法定代表人谢某向承办法官王庭长说。
近日,攸县法院网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此次调解中,法官的敬业精神不仅感动了原告,更是深深感动了被告。2012年,原告广东某电器公司与被告邓某签订《代理销售合同书》,由邓某在攸县某镇开设电器行销售原告提供的产品,后邓某委托被告付某负责店内的经营管理。至2013年初,经付某与原告结算,该电器行共欠原告货款274122元。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攸县法院网岭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于开庭前多次约双方到庭做思想工作。但被告邓某却拒不露面,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希望,而是一边与邓某保持电话沟通,一边动员付某积极做邓某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与付某的共同努力,邓某于开庭前一天前来参加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艰难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已至晚上8点,按理该案已了解,承办法官的任务也已完成。但法官考虑到原告谢某系外地人,为减轻原告诉累,遂当即决定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邓某的电器行,协助执行该案。清点货物、搬货、装车等等,承办法官们身体力行。直到全部执行完时,已至深夜11时许,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辛苦你们了,明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吧,以表谢意”,谢某接着说。“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王庭长微笑着拒绝。
巡回调解至深夜,只为案结事了,只为成就百姓心中好法官。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院
编: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