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法院行政庭走进大山调查一起林地纠纷案

时间:2013-10-15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0月14日,攸县法院行政庭5名干警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了攸县某镇的大山深处,为一起林地纠纷案件展开了实地勘察。  
  该起案件的原告为攸县某镇的潘某,其因与第三人贺某在一块自留山的权属问题上存在争议,于2010年请求该自留山所在地的被告攸县某镇政府进行处理。2012年,该镇政府作出了“从现修造林大路起点直上两边均分,各自其它三方的界限按界址和相邻不变”的处理决定。潘某不服该决定,向攸县人民政府提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3月作出维持被告行政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原告不服,遂向该院提起诉讼。

攸县法院行政庭走进大山调查一起林地纠纷案

  该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为了解林地的相关情况,多次到原被告及第三人所在地进行调查协调,但由于各方各持己见,协调工作进展缓慢。对此,为进一步了解林地的实际状况,该院遂决定走进该林地所在的大山深入,来一次实地勘察。
  整个上午的调查结束后,该院详细的了解到了林地的相关情况,也为案件的下一步处理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今年来,攸县法院行政庭以“衡平求正,务求实效”为工作原则,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宁可法官跑细腿,不让群众多走路”,深入到攸县的各个乡镇开展协调、勘察工作600余次,开展专项法治宣传1次,撤销行政机关错误决定10余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法 院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