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有着落了,你们真是为民着想的好法官”,在得知法院通过各种途径为其申请了7000元钱的救助金之后,谭阿姨深情地对攸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李铁建说。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当时谭阿姨的儿子因为违规超生问题,被县计生局处以征收2.1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处罚。但由于谭阿姨家庭经济困难,计生局也一直未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9月,计生局向法院申请采取非诉执行措施。
攸县法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及时与计生局及谭阿姨进行了联系,深入地了解了该案的情况。考虑到谭阿姨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困难,执行完该笔费用后将对其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又是严格按照规定计算出来的,不能更改,这让行政庭李庭长陷入了两难。
转眼到了10月,李庭长经过仔细琢磨,终于想出了个两全之策——社会抚养费照数征收,另外通过申请发放民政救助金的方式缓解谭阿姨家庭的经济困难。但问题又来了,申请发放民政救助需要镇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于是,李庭长马上联系了镇政府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详细地咨询了相关政策规定,并邀请民政局部门人员一同前往谭阿姨家中,以便更加深入的了解谭阿姨家中情况,为其申请救助金提供便利。
10月23日,在李庭长的邀请下,民政部门2名工作人员及该院行政庭3名干警驱车2个多小时,来到了攸县大同桥镇谭阿姨的家中。在详细的询问了谭阿姨及其家人并察看了其家庭经济情况之后,民政部门同意给谭阿姨家发放7000元的民政救助金。此时,谭阿姨和她的家人们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正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法 院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