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攸县人民武装部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时间:2013-10-25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军分区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决定在全县实施防空警报鸣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13年11月1日9时30分

  二、鸣放范围:攸县县城城区。

  三、鸣放信号:防空警报包括预备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具体鸣放信号为:

  1.预备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共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共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在鸣放过程中,预备警报与空袭警报,空袭警报与解除警报之间间隔5分钟。

  四、警报鸣放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鸣放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对借机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者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攸县人民政府

               攸县人民武装部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