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交警大队积极组织开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3-10-2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3年10月1日《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是解决停车难这一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全社会的齐抓共管,营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攸县交警大队围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媒体宣传手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办法》宣传活动。
  一、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大队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向规划、住建、物价等部门宣传告知各单位的法律责任,提高政府及各部门的认知率,扩大知晓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
  二、警媒联动,集中宣传。密切与媒体的沟通,策划专题宣传节目,解读《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疑答惑。《办法》实施以来,大队配合交警直播室以讨论、解说的形式制作1期专题节目;协助县电视台制作视频宣讲节目1期在多档栏目滚动播放,得到良好社会反响。
  三、深入停车场开展宣讲。大队法宣人员向湘东大市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东风大酒店、坤龙大酒店等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停车场管理人员发放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宣传单,告知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律责任,并向其了解了《办法》的落实情况。在停车场内,民警向过往群众和驾驶员发放了宣传单,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有效维护了群众停车、缴费等切实利益。
  四、多形式宣传营造氛围。大队有效利用科技宣传手段,积极撰写及收集相关宣传标语,利用监控显示屏、车载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通过短信,微博、播飞字广告、制作展板的形式开展宣传。本月,制作宣传展板1块,组织向单位、企业管理人员发送短信300条,通过电视台播放飞字广告500次。
  攸县交警大队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扩大了《办法》的社会知晓度,让群众和停车场经营单位充分了解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法律责任,全力促使广大交通参与人和停车场经营单位了解、遵守《办法》,为停车场规范化经营管理提供保障。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交警大队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