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坳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重大山林权属纠纷

时间:2013-09-1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5月5日,湖南坳乡金水村永丰桥组高高兴兴地向湖南坳乡人民政府递交了息访承诺书并领回12000元林地取土补偿款。至此,一起历时两年多的重大山林权属纠纷被成功化解。
  醴茶高速是攸县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在通过湖南坳乡梅寨坳时,需在这片山地上取土。2011年,醴茶高速指挥部在征地测量现场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将该片山地划入了湖南坳乡金水村同山湾和皇图岭镇谭家村祠堂前。2011年,指挥部分配取土补偿款26000元。山地取土补偿款领取后,湖南坳乡金水村永丰桥突然主张该山地的所有权,并找到工程指挥部、湖南坳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山林纠纷办要求确定权属,发放取土补偿款。在乡人民政府、县山林纠纷办多次处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2013年永丰桥组村民开始聚众阻工并群体越级上访。湖南坳乡人民政府多次接访后,乡党政主要领导交办到湖南坳司法所调解处理。
  2013年4月,湖南坳司法所受理该案。介入该案后,特殊案情立即摆在了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一是该争议山林,在当地群众眼里,权属十分清楚,当地群众世世代代在山中砍柴,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争议双方对权属问题也十分清楚,只是争议出现以后,当事人为了利益不说真话,周围群众怕得罪人也不愿说。二是永丰桥组村民为补偿款问题多次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充分的理由,很难说服他们息访,而同山湾组村民,皇图岭镇谭家村祠堂前组补偿款都进了口袋,没有真凭实据,要他们自愿将钱退出来,更是难上加难。三是双方提供的山林权证记载不清,都记载为“以横路为界”,路有两条,究竟以哪条路为界,林权证无法确定。
  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湖南坳司法所确定了处理该案的思路:一是从林权证的四至、山沟的分界、周围山的权属、“横路”的合理性及知情人的证言查清争议山的权属;二是在查清权属的基础上,对矛盾双方采取详摆事实,讲透道理的方法,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
  根据上述思路,先后六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统一思想,研究部署纠纷调处工作。先后五次爬上高山进行现场堪界,走访皇图岭镇谭家村祠堂前、湖南坳乡同山湾组、永丰桥组知情人50多人次,从争议山权属的历史沿革、周围山的原始界限、权属、林权证四至的合理性,两条“横路”的自然走向,一点一滴进行查证,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发现该山林权属应为皇图岭镇谭家村祠堂前和湖南坳乡永丰桥组集体所有,只因该山离皇图岭谭家村较远,管理不便,加之林木少,经济价值不大,责任制后没有分给具体的村民承包,因此无人管理。因在湖南坳金水村境内,由湖南坳乡永丰桥组和同山湾组管理。争议山的权属查清后,湖南坳司法所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2013年5月5日,召集两村及相关人员开庭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根据、宣传政策和法律,经过耐心细致的庭后思想工作,两组相关人员表示同意退还补偿款,争议双方签订了补偿款重新分配调解协议,并保证不再上访。这桩困扰湖南坳乡党委政府两年多的重大山林权属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终获圆满解决。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湖南坳司法所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