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经信局“五条”公开承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时间:2013-09-1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早日实现全县“五年倍增,富民强县”的目标,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和行业运行的各种问题,加大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全面推行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科技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服好务。


  二、坚持依法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县委“三十条”、“9+2”文件等党纪条规和规范性文件,全体上下要自觉接受法律、民主、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严禁向企业违规收取费用,严禁利用行政职权吃、拿、卡、要,严禁对群众投诉敷衍拖延。


  三、实施首问负责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对服务对象的请求和群众来信来访,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务必认真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细致,办事严谨规范,工作务实高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及时作好解释,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扎实推行政务公开,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坚决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坚决执行“十条禁令”,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全局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企业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主线,坚决执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积极转变自身工作作风。禁止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禁止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刊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意进行上限处罚;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帐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监督电话:0731—24223897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经信局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