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殖生产行为,保障公众动物食品安全,推动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的要求,攸县畜牧水产局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管理。
一是强化监管。在办理合格证之前,由县畜牧水产局派出执法人员到养殖场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养殖户按规定建设好配套设施,积极创造办证条件。
二是严格审查。由养殖户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局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的要求,对养殖现场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是规范发证。合格的颁发或换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条件不符合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位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办理,并动员其搬迁。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