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正式施行。根据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广泛宣传规定,认真学习政策,严格自觉排查,强化财务管理,杜绝乱发钱物。
一、组织了学习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行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将《规定》列入了2013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相应的学习教育计划,并且把学习《规定》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具体任务,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办法。 7月18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组织6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开会,安排布置《规定》的宣贯工作。7月25日,举办了《规定》专题培训班,局纪检组负责人围绕《规定》的制定背景、基本精神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财务审计工作人员、执收执罚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在“攸县交通运输网”转载了《规定》的全文,运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规定》原文,为《规定》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提高了认识
通过学习和宣传,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大家懂得了颁布《规定》是维护收入分配秩序的需要,认识到《规定》是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的依据。《规定》的实施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整治腐败行为的重要尝试,必须严格执行,守住法纪红线,坚决抵制滥发津贴补贴的不正之风。
三、开展了自查
7月底,局纪检组会同局行政监察室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县交通运输局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没有发现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
四、加强了管理
按照《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对津贴补贴发放的管理,执行落实了中央、省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规定。公开财务制度,自学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突出对执收执罚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局党委始终保持不留“小金库”的立场。严控职务消费行为,继续做到任何人不在宾馆、酒店、KTV签单挂账。对上级转移支付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关心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使广大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攸县交通运输局 张文武
编: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