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商短斤少两 消费者获赔万元损失

时间:2013-08-23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攸县渌田镇居民谭某来到攸县工商局,送上了“心系百姓、维权楷模”的锦旗,对该局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非常感谢。
  7月底,谭某从县城一钢材经销商谢某处购买了规格不等的螺纹钢材24.64吨,谭某将所购钢材拖回去过磅却发现钢材少了5吨多,遂向攸县工商局投诉。
  攸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联合县消费者协会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在谭某购买钢材过程中,谢某采取不正当手段将8号钢筋作10号钢筋,6号钢筋作8号钢筋换算重量给谭某,致使谭某所购钢材少了5.08吨,货值17450元。
  经过工商人员的教育和调解,谢某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严重错误,退还了谭某货款差价17450元,并赔偿谭某损失10550元。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攸县工商局  彭丽仁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