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实施“六不发航”规定(证照不齐不发航、超载不发航、船况不良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乘客不穿救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以来,全县17处渡口全部实行了签单发航(渡船在渡口发航前,由签单员现场核查其安全航行条件,并签单同意后方可发航;签单发航分为航次签单发航、抽查签单发航两类;实行抽查签单发航的每周至少核查签单1次;),攸县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保持了64年安全无事故的好纪录。
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地方海事处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规劝等宣传教育活动,向渡口码头、渡工、签单发航员印发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举办了4期签单员培训班;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核实救生设备,排查安全隐患;江桥街道办事处、莲塘坳镇政府等7个乡镇(街道)认真组织签单发航工作。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攸县交通运输局 张文武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