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工伤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工伤基金审核支出的管理,确保工伤患者得到切实有效的治疗,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有序运营,攸县人社局认真组织考察审核,比对次均住院费用,综合各级医院的医疗特点和服务水平,撤销了部分医疗费用虚高、医疗水平不足的定点医疗机构,最终确定了中南大学湘雅一医院等15家优秀医疗机构为2 0 1 3年度攸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南大学湘雅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等四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株洲市中心医院、湖南省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株洲市中医院)、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等三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攸县人民医院、攸县中医院、攸县第二人民医院、攸县黄丰桥中心卫生院、攸县峦山卫生院等五家;职业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株洲市中心医院、株洲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攸县中医院、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攸县江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五家;假肢厂定点机构为株洲市佳满假肢厂。
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除少数重伤工伤患者可先在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外务必将工伤患者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否则将不予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劳动局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