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挥汗往返12楼帮助市民处理纠纷

时间:2013-07-18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攸县劳动仲裁院位于县规划展览馆12楼,由于停电,电梯停止运行。
  昨日下午,县仲裁院开庭审理黄新强诉大塘冲煤矿工伤待遇争议一案。获悉伤者黄新强系陆级伤残、行动不便的情况后,该院决定特事特办,特许当事人黄新强在一楼休息,只让当事人的代理人到12楼仲裁庭参加庭审。
  在核实当事人身份、核实庭审笔录程序时,由仲裁员和书记员在一楼和十二楼之间来回跑到。当仲裁员将笔录送到一楼给黄新强签字时,豆子般的汗珠落在庭审笔录纸上,留下一个个椭圆形的痕印。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劳动局 张旋
   编:刘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