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保护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该县于今年二月份启动城区生猪禁养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城区生猪养殖户的配合下,经过近1个月时间,该县城区48户养殖户共计1489头生猪全部清栏,城区生猪禁养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县城城区范围内生猪“零养殖”。
一、领导重视。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城区禁养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该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禁养工作,将其作为保护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发布禁养通告,制定补偿标准,并及时听取、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推进了城区禁养工作开展。
二、部门协作。城区禁养工作是涉及养殖户切身利益的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该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星街道办事处、畜牧局、环保局、创卫办等部门组成3个禁养联合工作组,分别负责区域内养殖户的清栏工作。在工作中注重协调配合,每天通报工作进度,探讨工作方法,真正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
三、资金保障。为保障城区养殖户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户损失,提高养殖户清栏积极性,该县县政府挤出80万元财政资金专门用于城区禁养工作。出台了相关补偿办法,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的养殖户给予奖励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180斤以上补助100元/头,100-180斤补助200元/头,100斤以下补助300元/头。资金上的保障确保了禁养工作能全面完成。
四、措施有效。实现城区畜禽“零养殖”,还要归功于该县采取的扎实有效的措施:一是宣传发动到位。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将县城区域划定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明确划定了禁养区的范围;在县电视台、攸县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使城区禁养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耐心规劝到位。3个禁养联合工作组在社区召开养殖户座谈会,并进村入户进行禁养规劝,同时逐户发放禁养通告,鼓励劝导养殖户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场,自行消化处理所养生猪。对于一些有抵触情绪的养殖户,发动社区工作人员或养殖户亲友反复上门规劝,最多的达到8次,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养殖户能够充分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三是优质服务到位。为避免养殖户在处理生猪时受到损失,工作组积极与生猪收购商和定点屠宰场联系,要求其按不低于市场价格敞开收购生猪。同时,对于愿意继续从事生猪养殖的,积极为其联系合适的闲置养殖场,免费提供消毒药物,帮助其搞好清场消毒及搬迁工作。四是政策支持到位。工作组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养猪户解决生计问题。对符合国家低保条件的,积极为其争取社区低保指标,同时帮助部分养殖户联系社区服务工作。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