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畜牧业主要是以家庭式的散养为主,数量少、规模小,农产品的生产还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毛泽东同志的一句“猪多——肥多——粮多”是老一辈领导人寄予对中国畜牧业发展的真实写照。随着社会科学的进步,社会分工的不同,近年来畜牧业生产同全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一样,从过去产品短缺的计划经济时代步入了产品富余的市场经济新时期。以前农村每户人家饲养一只猪、一头牛、几只鸡自给自足的生活场景现在很难见到,取而代之的是畜牧业生产的市场化和经济化,千头猪场、万头猪场如雨后春笋一般。生猪规模化养殖,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充足的肉类食品,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为社会大经济体的建设、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另一方面,由于生猪规模养殖所产生的巨大的废气物由于处理不当形成了巨大的污染源主要包括生物病原污染、粪尿恶臭污染、大量滋生的蚊蝇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对人体的潜在危害和粪尿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等严重制约了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攸县是一个传统的猪粮大县,它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县年末仅存栏生猪7.07万头,年内出栏生猪5.64万头到2012年全县拥有规模猪场1121家,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402家,万头猪场11家,全年总出栏生猪118.4万头,存栏能繁母猪6.3万头,年产值25亿元的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湖南省瘦肉型商品猪重点生产县、湖南省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县。攸县生猪规模化养殖促进了攸县社会的发展带动了经济建设,同时所产生的大量粪污废弃物也为攸县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看——攸县如何进行规模化猪场污染治理的“三部曲”。
一部曲:科学规划,重点保护。去年攸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的通告》(攸政告【2012】6号)。通告出台之后县畜牧水产局迅速响应出台了《攸县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攸县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攸牧发【2012】10号)和《攸县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同时组织了精干力量对全县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了摸底,并科学合理的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在我县城区、乡镇镇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区等禁养区竖立了禁养区标示牌严禁养殖场进入,重点保护。对已有的1121家规模场处于禁养区内的限期搬离。今年年初为落实禁养区禁养,攸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城区划定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攸政告【2013】2号)。就县城禁养区的范围、时限、相关政策作出了详细说明。截止2013年2月1日县城区完成养殖场搬迁户48户,处理生猪1441头任务完成率100%。
二部曲:控制源头,积极备案。从去年6月份开始县畜牧水产局对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出台了备案登记制度。具体流程是:养殖户递交申请书——领取备案登记表——乡政府、乡镇动物防疫站、村委会联合现场考核出具意见并盖公章——县局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复核并提出意见。到目前为止,共有47个新建养殖场进行了备案登记,并按照《攸县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要求养殖场防疫与排污设施建设必须与猪场建设做到“三同时” 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符合选址要求和不按规定进行防疫和排污设施建设的,畜牧部门不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书,对未完善排污设施而进行非法直排的上报县环保部门进行查处。从源头控制预防避免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末端模式。
三部曲:落实惠农政策,化被动为主动。为了全面完善攸县生猪规模场防疫和排污设施建设,保证每个规模猪场基本建有“一池、一棚、一沟”即一个三级封闭沉淀池或沼气池,一个防雨防渗粪棚,一条排污暗沟的排污设施。县畜牧水产局安排了1500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根据存栏情况和治理任务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鼓励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截止2013年5月底全县完成678个规模场的排污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奖励补助资金1036万元。同时在生猪养殖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方面与排污设施建设紧密联系,把排污设施建设作为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的第一要素。
攸县规模化猪场污染治理“三部曲”的成功实施,有效处理了生猪规模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等社会问题的矛盾,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畜牧水产局
编:游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