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本着以人为本、尊重习俗、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目的,县民政局在与烈士后人签订散葬烈士就地保护协议的基础上,对全县散葬烈士墓进行了修缮维修。日前,我县就地保护散葬烈士墓修缮工作已全面完成。
据了解,此次散葬烈士墓修缮维修工作,完全是在尊重烈士亲属或后代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已签订就地保护协议的烈士墓,其墓碑已统一由民政局制作,由各乡镇民政办分发给烈士亲属或后代,对烈士墓进行就地修缮美化,并负责做好日后管理工作。
据统计,全县共修缮就地保护散葬烈士墓141座,对按时如质完成修缮的,其亲属或烈士后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共发放28.2万元。同时,炎陵县还把部分零散烈士墓迁移到烈士陵园进行集中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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