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组项目税源管理,提升村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挖潜增收。湖南坳乡财政所通过紧抓“三项制度”建设,加强村组项目税源征管,目前完成村组项目税收共20.8万元,占地税重点税源基数的34%。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工程建设台账登记制度。凡是涉及村组建设工程项目,乡政府做到早规划、早参与、早监督,确保村组工程建设不重复、不乱建、不增负,做到真正为民办实事。
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验收制度。凡是在政府登记备案的工程建设,必须要经过乡政府组织的验收领导小组的验收确认,方可进行结算,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建立工程建设结算制度。凡是村组建设工程结算必须凭财政所开具的工程证明,到地税缴纳工程建设税款,然后凭正式的地税完税证和发票乡长签字方可拨付资金结算。同时财政所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及时完善税收台账登记,并将税收的完税证和发票复印件上报县财政局,每月底与地税及时核对本月的引税情况,做到账账一致,确保颗粒归仓。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