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坳乡财政所:“四措施”加强涉农项目管理

时间:2013-04-11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攸县湖南坳乡财政所为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树立项目是民生之源,民生之福的理念 ,保持“快”的心态,“抢”的状态,“帮”的姿态,紧抓项目,手不松,劲不泄、势不减,以项目建设带动实现小康乡村。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严格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项目任务分解各村组,每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建立项目问效机制,无效问责,确保项目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整合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整合了其它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拨款,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工程建设及资金拨付情况。
  三是加强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坚持“小农水”工程项目建设一事一议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推行项目管理,要求每个村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监工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项目验收时由乡村及组民三级成立验收小组,涉及上级项目由上级组织验收。
  四是强化宣传。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各个项目区入口处设立公示牌,进一步扩大影响,号召村民主动参与项目建设,主动监督项目建设,主动服务项目建设。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刘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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