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书记县长信箱”的感谢信

时间:2013-04-22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4月22日,一封关于“感谢大同桥政府”的表扬信从书记县长信箱转至大同桥政府。
  全文如下:
  4月18日,本人向县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大同桥大板村因修理集体水塘要强占村民承包地的问题,在县政府、大同桥镇政府领导的关注下,大同桥司法所刘所长亲自到现场协调处理了这一问题,保障了我们正当合法权益的实现,感谢镇政府领导,尤其感谢刘所长的辛苦工作。刘所长4月19日下午处理后,在4月20日凌晨1点还短信回复告知我处理结果,感谢刘所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希望镇政府以后能一如既往地为人民做主!!!

  4月18日,市民“丁小姐”向攸县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反映自家鱼塘被填平过程中与与当地村干部发生冲突,希望政府协调处理此事。当天,政府网站——攸县公众信息网工作人员收到该信件后,立刻转发到大同桥政府,并致电政府工作人员尽快处理此事。
  4月19日,大同桥政府工作人员就走访村里,与村民、村干部协调,圆满地处理了此事。

  信件原文:
  本人攸县大同桥镇大板村民的女儿,3月份开始,村里为改善集体大鱼塘环境,筹集资金挖掘淤泥运出村。因考虑到成本问题,负责此事的村支书及村组长要求将集体大鱼塘周围的小鱼塘填淤泥,以便节省运输成本。小鱼塘有多口,其中2口是我、我叔叔家的承包地(责任田),我父母、叔叔、奶奶与村支书、组长、村民多次沟通,不同意填平自家鱼塘变成荒地,同意填1-2米宽方便修路,其余部分鱼塘要求保留。

  大同桥政府回复如下:
  4月19日下午,分管政法的副书记、镇司法所长、界江村治调主任及龙中组长到现场与当事人丁某就组里修路需占部分水塘一事进行了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龙某表示:全力支持村组道路拓宽工作,自愿让出修路所需占用的部分水塘且不需要任何补偿;希望组里人员不要言语中伤丁某的母亲,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村治调主任表示将继续关注后续施工,全力确保不发生矛盾纠纷。对于处理结果,当事人丁某及其侄女均表示满意。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书记县长信箱
   编:刘亚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