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阳光明媚,春暖花开,3月5日至7日,县司法局局长李益民带领基层股、法宣股、社矫安帮办的同志深入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
每到一个乡镇,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各司法所的情况汇报,并认真查阅台帐和资料,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在调研过程中,李益民针对司法所存在的普遍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司法所要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找准定位。要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各地乡镇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体系之中,不能厚此薄彼,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要积极作为。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脚踏实地、雷厉风行、埋头苦干,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要提升水平。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法律水平、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创树形象。要严格按照省纪律作风“八项规定”和县“十二项规定”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司法行政干警清正廉洁,亲民爱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同时,李益民要求各所在2013年要实现“三创建、三重视、三满意”,“三创建”:创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法治乡镇”、创建社区矫正管理示范化司法所;“三重视”:重视对村一级的指导、重视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重视社会管理创新;“三满意”:做到令当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满意。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