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司法局连续第三年获评市司法行政系统红旗单位

时间:2013-03-14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在3月14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攸县司法局荣获市司法行政系统红旗单位称号,这是该局连续第三年获得此项荣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向阳为该局授奖。
  近年来,攸县司法局立足创新,锐意进取,干部队伍作风年胜一年,职能工作水平大幅提升,为我县平安、和谐、法治、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2012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6.4万余份,法制宣传普及率90%以上;排查民间纠纷3344件,调处3344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3271件,成功率98%;化解信访积案321件,防止民转刑4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凶杀1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8件,化解百人以上矛盾纠纷127起,制止群体性械斗52起,化解职业病纠纷54起,总涉案金额5700余万元,落实赔偿、补偿金684万余元;累计458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现有效管控、有序解矫;408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稳控在2‰以下;法律服务机构化解信访案件30余起,办理诉讼案件628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00余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6家,解答法律咨询4000人次,代书法律文书3000份,为社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20件(其中涉港、澳、台及涉外公证248件),涉及金额10余亿元,无一例错证、假证和投诉现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完成司法鉴定850例,采信率100%,无一例差错事故和错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听庭13起,回访36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50余人次,减免服务费用105.2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83万余元。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形象排名全省第三,全市第二。
  攸县司法行政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也获得了多项荣誉,仅2012年就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县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县级以上荣誉45项。此次获奖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添浓彩一笔,再次表明领导与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认可,也必将成为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奋发进取、更创辉煌的巨大动力。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刘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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