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报道】“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旅行社有权利调整景点顺序”、“本店谢绝自带酒水”、“本包厢最低消费…” ……今天(3月18日)下午,攸县工商局针对这一情况就 “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宣传。

工商部门正在就“霸王条款”相关情况、相关规定作说明
记者跟随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先后到海悦国际大酒店、东风国际大酒店、坤龙国际大酒店等地对 “霸王条款”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就相关规定作了说明,商家也与县工商部门签订了杜绝“霸王条款”承诺书。在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县工商局相关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进行整改,商家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县工商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督促商家按照相关规定在酒店最显眼的地方张贴了整治霸王条款的告示和承诺书。

工商部门正在督促商家张贴治霸王条款的告示和承诺书
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主要以宣传为主,就相关问题及相关规定作了解释说明。对于各商家存在的问题,县工商局责令各商家要在3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整改,4月1日将对全县各大酒店、茶餐吧、旅行社、ktv、餐饮服务单位等地进行全面排查,若发现仍然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将对商家进行从重处罚。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如有发现可及时向12315进行举报。
相关链接:所谓“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谭 振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