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五县市2月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如下:攸县排名第一,奖100万元;炎陵县第二名,奖50万元;株洲县第三名,奖20万元;茶陵县第四名,不予奖罚;醴陵市排末名,罚50万元。
2月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情况| 县市 项目 | 攸 县 | 炎 陵 县 | 株 洲 县 | 茶 陵 县 | 醴 陵 市 |
| 总成绩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末 名 |
| 奖 罚 | 奖 100 万元 | 奖 50 万元 | 奖20万元 | 不予奖罚 | 罚 50 万元 |
| 第一责任人 | 县 长: 龚红果 | 县 长: 刘正平 | 县 长: 谭润洪 | 县 长: 彭新军 | 市 长: 蔡周良 |
| 直接责任人 | 副县长: 陈运发 | 副县长: 盘晓文 | 副县长: 张德云 | 副县长: 张智敏 | 副市长 刘新华 |
稿源:株洲新闻网
荐稿: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