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报道】今天上午,攸县对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了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清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曼出席会议,会议由罗曼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县政府办副主任、县食安办主任曾叶新就《条例》进行了解读分析。据介绍,《条例》于2012年11月30日在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通过,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新的监管职责,对现做现卖食品加工小作坊从形式监管为主直接进入到内在质量的实质监管。《条例》还指出,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并悬挂“三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确指出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类别,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内容和保存年限做出了要求,同时还明确了违反《条例》的各项法律责任,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的直接负责人五年内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最后,会议指出《条例》的贯彻落实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使命,是关乎全县人民健康生活的保障,会议强烈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条例》家喻户晓。同时还要认真履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高度重视、在思想上不卸担子;迅速行动、在工作上不掉链子;强化责任,在执行上不留面子。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皮振华
编: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