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茶陵县工商局下发了《2013年茶陵县工商局开展整治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整治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利用不平等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用餐须知等“霸王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为重点,依法查处“旅行社随意更改行程”、“不可抗力费用旅客自付”、“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
茶陵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当您在消费时遇到“霸王条款”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时,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