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服务价格检审的通知

时间:2013-03-19 00:00:00    来源: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株天价服[2013]02号

株洲市天元区物价局

关于开展2012年度服务价格检审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年度检审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3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服务价格年度检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审范围

凡已取得《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以及虽未发证但2012年发生了服务价格(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接受年度检审和办理新证。

二、年度检审内容

(一)服务价格(收费)是否按《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程序报批,有无合法的依据;

(二)是否严格按物价部门颁发的《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有无擅自增加价格(收费)项目、提高价格(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三)中央和省、市已宣布取消、降低标准的价格(收费),是否及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有无继续按原项目、标准收费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有无自制票据或使用其他票据以及收费不开票行为;

(五)是否有违反《条例》规定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三、年度检审要求

(一)凡接受年检年审的单位,须携带填报的《收费单位基本情况表》(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收费依据文件的复印件)、《年审登记表》、《服务价格登记证》、会计年度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规定的时间交物价部门进行检审。

(二)请各服务价格(收费)执收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做好准备,按时接受年检年审。对不按规定进行年检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年度检审的方法及时间

年检采取送检和上门年检两种方法。

我局从2013年3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5日止,各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单位具体年度检审时间安排见附表。

附件:1.收费单位基本情况表

      2.2012年度服务价格年度检审登记表

   3.株洲市服务价格年审时间安排表

         

                  株洲市天元区物价局

                   2013年3月19日

主题词:     收费     年审      2012年度      通知

抄送:市物价局,区纪委、区政府办、株洲市天元区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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