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县环保局获评2012年度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该局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全年削减COD442.7吨,氨氮削减60.5吨,超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争取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2350万元,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5.6%,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声环境质量良好。获得了"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环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等省、市、县级荣誉22项,3人获得省级个人奖。
2013年,环保局将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再接再厉,为建设美丽茶陵,服务科学发展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