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炎陵县水口镇、沔渡镇、平乐乡、龙渣瑶族乡、中村乡、龙溪乡、大院农场7个乡镇(场)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至此,全县16个乡镇(场)全部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其中已获得正式命名4个。
3月18日至21日,受国家环保部委托,湖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到炎陵县实地查看了创建单位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情况,在验收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申报资料,观看创建工作专题录像,最后专家组认为,7个乡镇创建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级生态镇建设指标的要求,同意通过国家级生态镇考核验收,建议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国家环保部审批。
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是生态县建设的细胞工程,此次7个乡镇(场)顺利通过验收,不仅为炎陵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对推进全县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