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谈、论”活动的安排部署,2月17日下午,攸县法院全体干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重温“国八条”、“省九条”、“市九条”和“县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以及习总书记关于转变作风、反腐倡廉的讲话精神。
所有院领导分线参加各支部学习活动。院长、党组书记帅团结参加第一支部的学习时,对全院工作提出了“三清”要求,即“领导要清正、办案要清廉、管理要清明”。

领导要清正,落脚点是“正”字。要敢于正视,直面问题,不能老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这边好、那边好、形势一片大好”,要看到我们的绩效排名还不是很理想,信访形势还不容乐观,立案、审判和执行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要做到正气,领导干部要勤于管理,严于原则,不存私心,正气凛然;要确保正确,即做正确的事,要不断提升调研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正确决策,正确贯彻实施。
办案要清廉,落脚点是“廉”字。要重廉洁,不能徇私枉法、索拿卡要。不能手握审判权,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要讲廉耻,言语和行为要符合法官身份,有法官尊荣感。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参加的活动不参加,特别要坚决禁止上班时间打牌,坚决禁止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不正常接触;要求廉价,努力节约诉讼资源和成本。要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对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办案速度要快,切实通过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办案质量要高切实通过提高质量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的耗费。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院 刘津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