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2月2日下午,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茶陵县委书记毛朝晖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彭新军、付访华、刘日炎、彭小中、谢志军、李鹏程、李国华、王友文、周萍、洪伟、胡松田等县委常委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红日、县政协主席姜衡湘列席会议。
《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就规范领导公务活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会务、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安全保卫、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会议指出,作风体现民心所向,关系党的事业成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湘赣边界中心县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县工作作风的转变;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严格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形成改进工作作风的良好氛围和习惯;县纪委、督查局要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实施意见作为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转变的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对于违反该实施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理,坚决把《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执行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