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检察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时间:2013-02-26 17:00: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月25日,笔者从炎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2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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