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实习记者报道】时近年关,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农民工都渴望拿到自己的工资,回家过个团圆年。今天(1月28日)下午,记者从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2年12月开始,劳动局就联合住建、房产、信访等部门追缴投诉的拖欠工资,切实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已有不少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农民工讨薪渠道
据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除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须承担支付拖欠工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的赔偿金。老板恶意欠薪逃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若乡镇辖区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乡镇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所内)投诉;建筑领域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县住建局投诉;有工资欠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免诉讼费,快审快结。此外,如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了侵害,可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31-24236319。
农民工讨薪投诉程序
农民工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有条件限制吗?据了解,一是时效限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二是管辖范围限制。违反劳动保障的行为应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并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如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赁、提供劳务等发生纠纷的人社部门将不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投诉时需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有效凭证(如工资条、欠条、结算单等),否则人社部门将不予受理。农民工投诉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群体投诉应推举代表);(2)书面投诉书;(3)违法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欠条等。此外,书面投诉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人代写,文书应载明。应写清楚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要提供施工单位的资料,施工单位出具的欠条、清算单和被拖欠民工工资的详细清算(包括农民工姓名、工资欠条、欠工资月数、工资具体数额等)。承包商不能将工程款和民工的工资捆绑一起向人社部门投诉,经查实如有此类现象将不予受理投诉,待算清民工工资后才能受理。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洪铮敏
编: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