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隆重纪念《人大监督法》颁布实施六周年

时间:2013-01-04 16:32:43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2013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县人大、县政府、县检察院、县法院以及城区各个人口密集地,纷纷悬挂宣传《监督法》标幅,营造浓厚氛围。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监督法的形式和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监督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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