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对28名县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了解拟任命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提供参考。
据了解,为把好拟任人员任前入口关,强化拟任人员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为民服务能力,按照《茶陵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考场考风严谨,秩序井然,对50周岁以下人员采取了闭卷考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红日担任主考官,副主任刘池生、谭小华、肖雄、尹胜喜、陈小花现场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