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明日试行

时间:2013-01-03 10:29:35    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12月31日,记者从县交通局获悉,2013年1月1日起我县将试行《全县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对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作出明确考核规定。

《考核评分办法》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运营服务等内容。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的基础分值为20分,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年,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之日算起。如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给付乘客专用发票等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出租车公司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扣分,扣完20分后,出租车驾驶员要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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