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12-12-04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本网记者报道】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县。今天(11月4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攸县司法局在湘东大市场前坪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攸县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攸县司法局以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了《宪法》、《刑法》、《侵权责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计划生育法》、《森林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共向民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攸县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正在讲解有关法律

  相关链接: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号召在全国各地举行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其意义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各种法律,激发公民积极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以便国人更好地遵纪守法。同时,也让公民认识到法律是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减少或避免违法犯罪的情况发生,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图:游宇霞
   编:刘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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