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环保局荣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2-12-18 16:02:00    来源: 炎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日,在长沙召开的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上,炎陵县环保局被评为2012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同时,炎陵县环境监测站张兴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0年,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11年,环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对享受该项转移支付市县的生态环境质量,采取定期普查、年度抽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每3年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湖南省有24个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炎陵县是株洲市唯一被纳入生态功能区的县,属水源涵养功能区。2010年国家转移支付资金1138万元,2011年国家转移支付资金1792万元。

(责编:彭新平 廖常书 监审、签发: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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