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30 00:00:00 来源: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从2012年起,芦淞区对实施国家基本药制度的村卫生室按照每年每个2万元的标准进行基药补助,并将这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2万元的基药补助分两种方式核拨,一是平时按每村卫生室每月1000元支会;二是每年底,由区监察局、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卫生局组成联合考核队伍,对村卫生室实行基药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余款根据年度考核成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