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攸县法院以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为目标,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做到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县法院在全省的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11。具体实施了如下举措:
——深入推进为民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便利诉讼的要求。今年来,共组织巡回办案8次,审结案件311件。进一步加大对特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70余万元,提供司法救助100余万元。株洲市2012度 “司法为民好法官”评选活动中,该院干警贺湘华、刘抚男成功当选。
——深入推进和谐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该院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调撤率达到了65.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参与联合接访、约期接谈等制度,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化解力度,累计共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处理来信55份。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监督的要求。推行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所有办案流程。推行庭审过程公开,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案件外,全部公开审理,推行司法政务公开,举办不同特色的“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法 院 刘 津
编:吴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