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11月,攸县共受理批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8件,完成任务率达到116%,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89件,案卷归档16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46万元,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共3700多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攸县法律援助中心着重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具体如下:
——调整了以局长挂帅的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将实施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任务到所,责任到人。
——创新思路,开展为民办实事的年度考核,办案津贴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实行了法律援助“十佳案件”激励机制。
——制定2012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五是注重实效,着力将为民办实事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攸县法律援助中心所指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例当事人投诉。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司法局
编:吴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