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攸县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精神及省厅、市局要求,对中石化攸县石油分公司的石油库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石油库油罐总容量约4800吨,石油库油罐已全部清洗但未使用,据公司负责人介绍,在2003年已停止使用,现阶段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都是由省、市石油总公司用油罐车直接配送石油。为切实加强我县石油库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攸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攸县石油分公司的各加油站按环保要求加强环保现场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