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皇图岭镇财政所:四个“明确”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时间:2012-11-16 00:00:00    来源: 攸县人民政府     来源截图

  近期,为增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攸县皇图岭镇财政所联合经管站对全镇村账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支“两委”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强调四个“明确”,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四个“明确”具体如下:
  ——明确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村级备用金制度,进行物资采购。因工作需要采购大额物资用品时,须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首先到镇财政所进行备案,确定采购方案,然后由村级与财政所共同组织采购,并严格按会计核算制度办理报账手续。
  ——明确工程招投标管理。以村级为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由镇招投标委员会负责招投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自行组织招投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招投标委员会报告,征得镇招投标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村支“两委”会议决定,并经村党员组长大会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助组织招投标工作,也可以委托镇招投标委员会负责招标。
  ——明确待遇发放管理。村级“两委”成员的工资发放,严格按照工资发放标准以及绩酬挂钩的相关规定,审核发放,不得乱发、多发。
  ——明确奖金分配管理。上级部门奖发到村级的各种工作奖金(非个人奖金),由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分配,经报办点领导审批后,据实发放。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财政局
   编:吴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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