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凡是参加攸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除了住院、门诊看大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外,到门诊看小病、常见病也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报销。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居民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个人不需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其统筹基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单独列账。采取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按比例支付,实行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管理。
居民门诊统筹可报销的费用为1、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属于医保乙类目录范围的省增基本药物,按规定比例支付);3、诊疗项目中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参保居民自付10元后就可按50%比例直接报销,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人(今年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100元/人)。
目前我县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联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费用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城镇居民参保手册,学生就诊时需带学生参保卡。
稿源:攸县公众信息网
文:人社局
编:吴刘欢